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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日,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正式施行。此次修法采用“小切口”精准立法模式,聚焦重点液态食品散装运输监管空白与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监管缺失两大突出问题,通过强化准入管理、明确责任链条、提高违法成本,为食品安全全链条防护再添坚实法治保障,直接影响亿万群众的日常饮食安全。
作为此次修法的核心亮点之一,重点液态食品散装运输首次纳入许可管理,彻底终结了该领域“无标可依、监管真空”的现状。根据新规,从事散装牛奶、桶装果汁、散装白酒等重点液态食品道路运输的经营者,需取得县级以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准运证,同时配备符合安全标准的专用运输容器、专业作业人员及配套管理制度。运输容器必须在显著位置喷涂“食品专用”标识,严禁混装非食品类物质,使用后需及时清洗并留存清洗凭证,确保运输环节无交叉污染风险。新规还明确了全链条责任:发货方需查验承运方准运证及容器安全性,收货方要核验准运证、运输记录及容器铅封完整性,承运方则需如实记录运输信息,伪造、变造相关单据将面临最高50万元罚款,形成“发货-承运-收货”闭环监管。
另一项关键修订是婴幼儿配方液态乳与配方乳粉实现“同标同管”,填补了婴幼儿液态乳制品的监管短板。此前仅婴幼儿配方乳粉需经注册管理,而配方液态乳因缺乏统一标准,存在“同配方多品牌”“分装生产”等乱象,给婴幼儿健康带来潜在风险。新规明确将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纳入注册体系,企业需提交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资料,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审评通过后方可生产,擅自变更配方或工艺将按“无证生产”从严查处。同时,该类产品将与配方乳粉共享抽检数据库,重点核查标签信息、营养成分合规性,进口产品还需同步提交境外生产企业注册证明,从源头确保产品质量与配方安全性,让家长给孩子选择液态配方食品时更放心。
此次修法不仅聚焦具体问题,更通过法律责任升级强化制度威慑力。针对未取得准运证从事重点液态食品运输、违反运输规范等行为,新规设置了“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高额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将吊销许可证;对未履行查验核验义务、伪造运输单据等行为,也明确了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处罚标准。为确保法律落地,国务院相关部门将同步制定重点液态食品目录及具体管理规定,通过动态调整目录适配食品安全新形势。对于消费者而言,今后购买散装液态食品可主动要求商家出示准运证及运输记录,发现违规行为可通过12315热线投诉,主张价款10倍或损失3倍的赔偿(最低1000元),维权渠道更畅通、权益保障更有力。
从运输环节的全流程规范到婴幼儿食品的标准统一,2025年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以问题为导向,用精准立法回应民生关切。随着配套规定的逐步完善和执法力度的持续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合规意识将进一步提升,“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将更加牢固。此次修法既是对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的具体落实,也彰显了国家守护群众舌尖安全的坚定决心,为构建更高水平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来源: 中国政府网、 澎湃新闻客户端、 极目新闻
